2010年4月17日星期六

[GFW BLOG] 游精佑在法庭上的陈词

来源:自曲新闻

尊敬的法官、公诉人:
  
   请允许我未经调查核实使用了"尊敬的"三个字来称呼你们。我之所以使用这三个字,并不存在"主观故意"或"主观不故意"。也不存在"客观故意"或"客观不 故意"。我确定在人类生活中,并不是任何事都存在"主观"或"客观"原因,更多的时候,只是被"主观必然性"或"客观必然性"支配,它是我们生活中自然而 然的一部份。
  
   就好像今天的"诬告陷害罪",我用望远镜加显微镜都查找不到"故意",无论是所谓的"主观"或"客观"。我的家人、我的朋友、我的同学、我的亲戚,凡有二 面之交的人,恐怕都不会奇怪和责怪我帮林秀英女士录制视频,因为我被我的必然性包围。
  
   首先我是一个教徒。与其说我信仰天上的上帝,不如说我信仰头顶的正义和内心的良知。良知的煎熬和正义的信念,这是我生活必然性的推动力。从我爷爷辈 始,同情和关怀,这是我们家族不变的职责,而且我以此为荣。
  
   2009年6月25日晚,当我看到林秀英女士,我真切地感受到她的痛苦,她的走投无路。如果能做更多来减轻她的痛苦,我毫不犹豫地会做更多。但我不是上 帝,我,包括我们每一个人,能做的其实并不多,任何人都不能挽救一个痛苦的人的痛苦,但任何人都能做到引起救济、引入救济,哪怕仅仅是引起救济的注意。这 是因为�-
  
   其次,我是一个公民。我自己封自己为"公民",不管党和**承不承认,乐不乐意。作为一个具体的人,我有我的各种角色以及做好这个需要承担的职责;作为教 徒我有正义和良知的准则;作为一个人,我要有人之为人的共同责任:平等相爱。这是我要做一个公民的必然性。
  
   当然,法律是公共财产,引导我们达致正义和良风美俗。没有法律的匡扶,所谓的"正义"都会成为罪恶的借口。对我的"诬靠陷害"的指控,关于法律上的适用, 我的律师已经当庭陈述,我没有补充。我只想再次重申,我没有捏造出林秀英女士这么一个人出来,也没有捏造严晓玲这么个人出来;也没有捏造出一段视频出来。
  
   从我被拘留那天始,我从来都承认,而且是荣幸地承认,我确实录下了一段视频。难道"记录"和"捏造"是能划等号的吗?! 最后我想说的是,如果因我记录的视频,伤害到了相关人员的感情,我愿意为此道歉!


--
Posted By GFW BLOG 功夫网 to GFW BLOG at 4/17/2010 12:48:00 AM

--
1、请点击www.chinagfw.org访问我们,订阅地址:http://feeds2.feedburner.com/chinagfwblog。2、需要Psiphon2注册邀请的朋友,请向english@sesawe.net发送电子邮件请求,说明 "can I have psiphon2 access" 并告诉您所在的国家。也可以使用Twitter Direct Messages或登陆Psiphon网站直接向Psiphon索取使用邀请。3、GFW Blog现提供最新翻墙工具下载(地址一、二、三),翻墙(突破网络封锁)方法介绍请见本站anti-censorship部分。4、本站热烈欢迎各位朋友投稿或推荐文章,请发邮件至chinagfwblog[at]gmail.com。5、敬请关注、支持、参与Sesawe和黑箱监管集体诉讼。
To unsubscribe from this group, send email to
gfw-blog+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For more options, visit this group at
http://groups.google.com/group/gfw-blog?hl=zh-CN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