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4日星期日

[GFW BLOG] “维权网”关于网站受到攻击的声明

来源:维权网

“维权网”关于网站受到攻击的声明



“维权网”最近两日连续受到来自DDOS方式的黑客攻击,致使网站无法登陆,后台数据受到侵犯和破坏。据悉,与此同时受到攻击的还有独立中文笔会、新世纪新闻、参与及民生观察等多个网站。维权网对这种以卑劣手段攻击网站,干扰公民维权,破坏网络自由,侵犯公民发布与获取信息权利的违法行径,表示强烈谴责并发表严正声明!

据网站服务商介绍:本次攻击是北京时间23日下午约4点开始。开始DDOS攻击的带宽占用350M,到下午5点20 分,攻击强度加大到2GB/秒。为保护网站不受进一步破坏,服务商被迫把服务器的IP设置为无法访问(null routed),到23日晚近12点,服务商才恢复IP允许访问,但访问仍通过特别的防火墙,直到北京时间24日早晨8点,服务商才说攻击停止。另外,此前维权网、新世纪新闻网都被黑客放置了恶意代码,目前故障仍在排除中。据服务商分析指出,这次DDoS攻击使用假IP,需要特别的手段才能查到真实的来源。

“维权网”通过聚合中国大陆的人权捍卫者,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立足维护人权,通过调查、核实而及时、真实、客观地披露中国大陆发生的侵权事实件,真实反映各地的维权动态,支持对中国人权课题的研究,普及国际、国内有关人权法规与知识,力求理性、和平、依法推进中国人权的改善。然而,自从网站建立以来,就频繁受到黑客攻击,尤其在一些中国所谓“政治敏感”时期,经常连续几天遭受攻击造成无法登陆。

据网络工程师调查,本次DDOS攻击,是利用合理的服务请求来占用过多的服务资源,使服务器无法处理合法用户的指令,从而使正常用户无法访问网站。而发动如此大规模的攻击,绝非一般的简单黑客所能为,基本可以确定是有组织的行为。

本月22日,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就网络政策方面发表了“网络自由”演讲,其中暗示着对前不久GOOGLE因受到攻击而准备退出中国市场事件的回应,指出“在一个相互关联的世界里,对一个国家进行网络攻击,可被视为对所有国家的攻击”,及“任何实施网络攻击的国家或个人,都应该承担后果和面对国际社会的谴责”,并提出“通过强化这一信息,我们可以建立国家间的行为准则,并鼓励对全球互联网的尊重。”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针对希拉里的讲话也强调“中国宪法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推动互联网的发展是我们的一贯政策。”  “中国法律禁止任何形式的网络黑客行为和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的行为。中国是世界上主要的黑客攻击受害国之一。中国主张通过加强国际合作,共同严厉打击网络黑客行为,维护网络安全和依法保护公民个人隐私。”“我们敦促美方尊重事实,停止利用所谓互联网自由问题对中国进行无理指责。”

在文明世界呼吁保障网络自由的呼声日益高涨和出现争议之际,竟然出现如此大规模攻击理性、和平的维权网站和民间独立网站的事件,这完全是一种公然挑战文明底线,挑衅网络自由准则,公然侵犯公民言论与表达自由权利的严重违法行径,因此,应该受到文明世界的一致谴责与制裁!

“维权网”强烈要求:

一、不管是哪级政府或机构,必须立即停止对民间独立网站的攻击;

二、追究发起攻击和破坏民间独立网站的政府部门或有关机构的法律责任,赔偿因此给网站造成的损失;

三、相关政府部门或有关机构要认真遵守《国际人权公约》和互联网国际准则,尊重网络自由,做保障网络自由的守法者,而不要做与文明为敌的网络破坏者,否则必定会自食其果。

2010年1月24日


--
Posted By GFW Blog to GFW BLOG at 1/24/2010 09:32:00 AM

--
1、请点击www.chinagfw.org访问我们,订阅地址:http://feeds2.feedburner.com/chinagfwblog。2、需要Psiphon2注册邀请的朋友,请向english@sesawe.net发送电子邮件请求,说明 "can I have psiphon2 access" 并告诉您所在的国家。也可以使用Twitter Direct Messages或登陆Psiphon网站直接向Psiphon索取使用邀请。3、GFW Blog现提供最新翻墙工具下载(地址一、二、三),翻墙(突破网络封锁)方法介绍请见本站anti-censorship部分。4、本站热烈欢迎各位朋友投稿或推荐文章,请发邮件至chinagfwblog[at]gmail.com。5、敬请关注、支持、参与Sesawe和黑箱监管集体诉讼。
To unsubscribe from this group, send email to
gfw-blog+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For more options, visit this group at
http://groups.google.com/group/gfw-blog?hl=zh-CN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